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因此,宣布拘留后,应当在 24小时内进行讯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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