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汉源县人民政府_民生工程】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4〕64号),现将汉源县2024年环境质量状况公告如下:
一、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2024年,汉源县环境空气质量连续自动监测总天数为366天,有效监测天数为366天。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有效监测天数内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为366天,达标率为99.7%。其中优264天,占72.6%。良101天,占27.6%。轻度污染1天,占0.3%,无中度污染、重度污染、严重污染。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1.92。
2024年汉源县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保持优良态势。细颗粒物(PM2.5)为10.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2.9%;可吸入颗粒物(PM10)为15.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7.2%;二氧化硫(SO2)为7.3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32.7%;二氧化氮(NO2)为12.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3%;臭氧(O3)日最大8小时平均值第90百分位数浓度为123.0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5.1%;一氧化碳(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浓度为0.7毫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2.2%。
表1 2024年汉源县环境空气质量主要污染物年均值浓度表
城市 (或具体点位) | 二氧 化硫 (微克/立方米) | 二氧 化氮 (微克/立方米) | 一氧 化碳 (毫克/立方米) | 臭氧 (微克/立方米) | 可吸入颗粒物(PM10) (微克/立方米) | 细颗粒物(PM2.5) (微克/立方米) | 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污染指数 |
汉源县 | 7.3 | 12.7 | 0.7 | 123.0 | 15.8 | 10.1 | 1.92 |
注: 1.城市环境空气评价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 2.SO2、NO2、PM10、PM2.5的月均值浓度为有效监测天数的日均值浓度算术平均值;CO为日均值的95百分位数;O3为最大日八小时浓度值的第90百分位数; 3.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是描述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状况的无量纲指数,综合考虑了各项污染物的污染程度。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越大,表明综合污染程度越重; 4.百分位数浓度:按照《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 663-2013),将日历年内有效的臭氧O3日最大8小时平均值按数值从小到大排序,取第90%位置的数值与国家标准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限值比较,判断臭氧达标情况。一氧化碳(CO)评价同理。 |

2024年度汉源县环境空气污染级别比例分布图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
(一)水质状况
1、国控断面
我县国控地表水监测断面为三谷庄断面。2024年,三谷庄断面水质类别为Ⅰ类,水质状况为优,达到规定的水质考核目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
注:国控断面监测数据来源于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采测分离数据结果。
2、省控断面
我县省控地表水监测断面为瀑布沟青富断面。2024年,瀑布沟青富断面水质类别(指标年均值)为Ⅱ类,水质状况为优,水质综合营养状况指数年均值为38.1,属于中营养。
3、市控断面
我县市控地表水监测断面为大渡河青富乡断面、大渡河三谷庄断面。2024年,大渡河青富乡、大渡河三谷庄断面水质类别为Ⅰ类,水质状况为优。
4、河长制考核断面
我县河长制考核断面为流沙河大田乡向阳村老太庙断面、大渡河三谷庄断面。2024年,大田乡向阳村老太庙断面水质类别为Ⅱ类,水质状况为优;三谷庄断面水质类别为Ⅰ类,水质状况为优。
(二)变化趋势
1、国控断面
与2023年相比,三谷庄断面水质状况无明显变化。
2、省控断面
与2023年相比,瀑布沟青富断面水质状况无明显变化,综合营养状态指数有所下降,状态分级无变化。
3、市控断面
与2023年相比,大渡河三谷庄断面、大渡河青富乡断面水质状况均无明显变化。
3、河长制考核断面
与2023年相比,大渡河三谷庄断面、流沙河大田乡向阳村老太庙断面水质状况均无明显变化。
表2 2024年汉源县地表水重点控制断面水质评价结果
断面名称 | 断面属性 | 所属 河流 | 上年 类别 | 本年 类别 | 主要污染指标/ 超标倍数 |
三谷庄 | 国控、市控、河长制 | 大渡河 | Ⅰ类 | Ⅰ类 | 无 |
青 富 | 省控 | 瀑布沟 | Ⅱ类 | Ⅱ类 | 无 |
青富乡 | 市控 | 大渡河 | Ⅰ类 | Ⅰ类 | 无 |
大田乡向阳村老太庙断面 | 河长制 | 流沙河 | Ⅱ类 | Ⅱ类 | 无 |
重点湖库富营养化监测情况 | |||||
断面名称 | 断面属性 | 所属湖库 | 富营养化综合指数 | 同比上年 | |
青 富 | 省控 | 瀑布沟 | 38.1 | 有所下降 | |
注:1.地表水环境评价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和《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2.超过Ⅲ类水质标准指标为断面污染指标,取超标倍数最大的前三项为主要污染指标;3.国考、国控断面(十三五、十四五新增考核断面)数据来源于采测分离数据。 |
三、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环境质量
(一)县级饮用水源地水环境质量
汉源县主城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为永定桥水源地,是河流型水源地,2024年水质达标率为100%(同比2023年水质达标率无变化)。
表3 2024年汉源县主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结果
所在地 | 水源地断面名称 | 水源地类型 | 取水量 (万立方米) | 水量达标率(%) | 主要污染指标 | 单独评价指标 | |
2023年 | 2024年 | ||||||
汉源县 | 永定桥 | 河流 | 512.78 | 100 | 100 | / | / |
(二)乡(镇)饮用水源地水环境质量
汉源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取水点19个(其中地表水型14个、地下水型5个),水质达标率为100%(同比2023年水质达标率无变化)。
四、声环境质量
汉源县主城区的环境噪声分为区域环境噪声、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和城市功能区噪声。功能区噪声监测布设测点3个,每季度监测1次,区域环境噪声共设置网格18个,每年监测1次。道路交通噪声共设置监测点6个,每年监测1次。
(一)城市区域环境噪声
2024年,汉源县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5dB(A),声环境质量状况较好。
(二)城市道路交通噪声
2024年,汉源县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5dB(A),道路交通噪声状况好。
(三)城市功能区噪声
汉源县主城区功能区划定为2类和4类。2024年,2类区达标率为100%;4类区达标率为100%,与2023年相比无变化。声环境质量状况好。
雅安市汉源生态环境局
202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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