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上诉的立案时间一般为 七日内。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如果符合起诉条件,应当登记立案。如果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应当接收起诉状,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如果不符合起诉条件,法院会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并说明理由。原告对不予立案的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因此,行政上诉的立案时限是七天,法院必须在接到起诉状后的七天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如果法院在这个期限内没有作出决定,原告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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