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学籍号的流程如下:
学校填表,报辖区教育局
学校需要填写相关表格,并将表格报送给辖区教育局。
辖区教育局汇总后逐级上报,最终报至教育部
辖区教育局在收到学校上报的表格后,会进行汇总,然后逐级上报至教育部。
教育部查重后,通过的和不通过的学生即显示在辖区教育局的学籍账户中
教育部会对上报的学籍信息进行查重,查重通过后,学生信息会显示在辖区教育局的学籍账户中。
辖区教育局账户通过学校提供的学生信息将通过的学生进行录入,录入后不能立即显示出学籍号,需要过一两天才能显示
教育局在确认学生信息无误后,会将其录入学籍账户,但学籍号不会立即显示,需要等待一两天才能查看。
对于不通过的学生,将名单和原因反馈给学校和家长,纠错,重新填表,整理,上报
如果学生信息未通过查重,教育局会将未通过的原因反馈给学校和家长,学校需要根据反馈进行纠错,并重新填表上报。
一方已生成全国正式学籍号的,保留全国正式学籍号的学籍,删除全国临时学籍号学籍,然后将全国正式学籍号的学籍转入到学生现就读学校
如果学生已经生成了全国正式学籍号,需要保留该学籍号,并删除全国临时学籍号,然后将正式学籍号转入学生现就读的学校。
所重学籍均未生成全国正式学籍号的,由家长到人籍分离学校办理删除学籍手续,同时学生现就读学校上传佐证
如果学生的多个学籍均未生成全国正式学籍号,家长需要到人籍分离学校办理删除学籍手续,并由学生现就读学校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无全国正式学籍号且满足特定条件的学生,等待教育部门分配
对于无全国正式学籍号且满足“非重籍、户籍信息无误、无正在办理的跨省业务、学籍状态为正常”条件的学生,可以等待教育部门进行分配。
无全国学籍号且未完成跨省转学的学生,需要到原学校开具相关证明并交学校修改
对于无全国学籍号且未完成跨省转学的学生,家长需要到原学校开具有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全国学籍号的学籍证明,并提交给学校进行修改。
建议:
家长和学生应提前咨询所在学校或辖区教育局,了解具体的补办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补办过程顺利进行。
在补办过程中,保持与学校和教育局的沟通,及时跟进补办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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