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存可以在以下地点进行:
公证处: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提存机关一般为公证处。公证处是法律规定的有权接受提存物并为保管的机关。无论是拾得遗失物、定作变卖留置物受偿后的余款,还是进行公证提存,都可以向公证处办理手续。
法院:
法院也可以作为提存机关。在一些情况下,比如当事人协议选择或法院认为必要,法院可以指定提存地点。
银行:
特定情况下,债务人也可以将应给付的金钱或其他财物交给债权人所在地的银行办理提存。
信托商行、仓库营业人:
法院指定的这些机构也可以办理提存业务。
综上所述,提存可以在公证处、法院、银行或其他法院指定的机构进行,具体选择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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