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俗称卖期房,是指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建设过程中将尚未竣工的房屋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一种销售方式。这一制度最初的宗旨是解决部分房地产企业开发资金不足的问题,以加快城镇住房建设。
具体来说,商品房预售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 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 按提供的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4. 已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房屋预售实质上是房屋期货买卖,买卖的只是房屋的一张期货合约。它与成品房的买卖已成为我国商品房市场中的两种主要的房屋销售形式。
对于购房者来说,购买预售房屋有以下优点:
1. 开盘价位较低,购房往往能得到较理想的折扣;
2. 付款方式相对比较宽松,还款压力较轻。
然而,预售也伴随着风险,多数时候由购房者承担。因此,在购买预售房屋时,购房者应充分了解相关信息,谨慎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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