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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去函自称什么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10:36:11    

政府去函通常自称 第一人称代词,例如“我市”、“我区”、“我局”等。这种自称方式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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