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拆房涉及的部门主要有以下几种: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房屋拆迁工作的监督管理,并设立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具体实施。
房屋征收部门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其他相关部门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土地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与城市房屋拆迁有关的土地管理工作。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住建委、城建局、拆迁办公室等也是房屋拆迁管理部门。
人民法院
对于作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经人民法院裁定准予组织强拆。
乡、镇人民政府
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可以依法组织强拆。
总结:
政府拆房涉及的部门包括中央和地方的多个层级和机构,主要涉及房屋征收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具体实施时,可能还会涉及人民法院的裁定和乡、镇人民政府的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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