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户口,也称为农村居民户口,是指 在实行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地区,与“城镇居民户口”相对应的户口类型。这一概念特指那些在户籍登记中被标记为农村地区的居民,他们通常居住在农村,并享受与农村相关的各种权利和福利。
农村户口持有者通常具备以下特点:
1. 现户口登记在村委会。
2. 依法承包农村责任田。
3. 在2005年1月1日前缴纳农业税费并承担农村公益事业劳务。
4. 没有享受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
农村户口可以享受的基本权利包括:
1. 拥有承包地和宅基地。
2. 享受到集体收益分配权。
3. 征地补偿。
4. 农民可以购买城市房屋,但城市居民到农村购买房屋不受法律保护。
需要注意的是,随着户籍制度改革的推进,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的界限正在逐渐模糊。许多地区已经取消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以实现城乡一体化的户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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